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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石为什么不行贿

  能创业,更要能守业
  
  无论顺境逆境,想由弱变强都要按规矩做事,徇情理做人。从容不仅是一种状态,更是一种境界。
  
  王石在接受媒体采访以及在自己的作品中,多次反复表示,他个人以及万科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,坚持“不行贿”。
  
  当然,中国没有任何一家企业会公开承认“行贿”;但同时也不会有企业长期地,充满底气地一贯强调自己不行贿。因此,王石在经营万科的过程中,应该是遵守法律与市场规则的典范。我在另一篇文章中也谈了王石的阅读,他在看什么书决定了他在思考什么问题。王石毫无疑问是具有强烈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,他对财富的看法,他对企业经营底线的坚守,他对环保与公益事业的投入,以及到哈佛大学游学等等,都是值得称道的。
  
  最近我看了王石的新书《王石说》,让我对王石与万科的“不行贿”有了新的理解。
  
  王石否认自己是一个“理想主义者”,他辩驳说,自己是一个“坚定的实用主义者”,“万科和我被誉为理想主义者,比如透明、不寻租、公平竞争等,其实都是在实用主义的范畴内,只是我们有一个更长远的眼光而已,我不但现在要存活下去,未来依然要存活下去,而一个企业要想长青,这些原则和底线就是基础。”
  
  从这个角度来看,王石和万科的“不寻租”,其实是功利主义的。“不行贿”是为了更大的利益,这种利益可能是长远的,持久的。而那些行贿的企业可能只是为了短期的利益。王石和万科看的利益仅仅是更长远而已,比如通过与政府而不是某个政府官员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,这样可以获得政府更长期的支持,通过“不行贿”来树立一种良好的企业品牌,这样可以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同等等。因此,王石说,“我是利己的,但是我利己又能利他,现在能发展,将来也能发展下去。”
  
  由英国哲学家边沁所开创的功利主义哲学,认为道德的最高原则就是使幸福最大化,使快乐总体上超过痛苦;正当的行为就是任何使功利最大化的行为。王石或者万科通过计算认为,不行贿所获得的整体收益大于行贿所获得的收益,因此,不行贿就是一种道德行为,具有正当性。功利主义几乎是市场经济中的主流意识形态。亚当·斯密在《国富论》中用“看不见的手”(经济人追求私利)为市场经济的正当性和效率论证的时候,他也清醒地看到,经济人如果一味地追求利益,会让人类社会陷入物欲横流的境地,因此,斯密特别写了一本《道德情操论》,提出经济人也要受道德的约束,人既要“利己”,也要“利他”,唯有此,人类才能永恒。斯密提出的“利他”,也是为了“利己”;但斯密的“利己——利他”论一直没有解决商业社会伦理问题,被称为是“斯密悖论”。
  
  什么是商业道德哲学的最高原则?德国哲学家康德给出了最严格的论证。康德认为,人类是理性的存在,值得拥有尊严和尊重。因此,最高的道德哲学应该是服从于人的理性,出于理性的动机而不是其他外在的动机。按照康德的逻辑,如果王石想要一个良好的商业声誉,并获得长远的经济利益,那么,他就坚持“不行贿”,“公平竞争”,这样的行为,只是在作为一种达到其他事物的手段时才是好的;这种行为在道德上不具备正当性。康德坚持认为,当我们自律地行动——也即根据我们给自己所立的法则而行动时——我们做某事是为了其自身的目的,是作为目的本身,我们不再是那些外在于我们而给定的各种目的的工具,只有这样的行为才具备道德上的正当性。
  
  通俗地说,康德原则就是为了正当的理由而做正当之事。
  
  王石不寻租、公平竞争的行为,在当今中国企业界来说,已经是非常值得称道的标杆行为。但把他放于康德所规定的更为苛刻的标准下,我们发现,王石的商业道德仍然是功利的、屈从于外在压力的、以及另有目的的。
  
  几千年来,在中国的商人心中,经商并不是目的,而是实现其他目标的手段。中国商人经商是为了有钱后能捐一个官位,向政治靠拢,让自己的下一代不再做商人。当今中国商业伦理的乱象已无须赘言。我在这里深究作为商业标杆王石,是梦想中国的商业群体,能否出现一种康德式的商业道德,我们基于理性和作为人的尊严而坚守我们的道德原则,商业不仅仅是一种手段,而本身就具备崇高的道德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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